妊娠合并慢性乙型肝炎(CHB)是一个普遍又具有独特挑战的重要问题。妊娠妇女感染HBV与一般人群不同,需要思考很多特殊问题:如HBV感染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妊娠对HBV复制的影响、妊娠期间是否应当进行HBV抗病毒治疗,这些治疗对母亲及胎儿的影响、新生儿如何进行免疫接种、产后是否可以诱发肝炎活动等一系列的问题。本文从临床实践出发对妊娠CHB患者的管理进行了综述。 妊娠与慢性乙型肝炎相互影响 妊娠期间母体发生一系列生理变化,如母体新陈代谢旺盛,营养物质消耗多;孕期母体产生大量的性激素需要在肝内代谢和灭活,胎儿的代谢和解毒作用也要依靠母体肝脏来完成。HBV感染可加重原有肝病负担,使肝损害加重。妊娠后期及产后ALT有升高的趋势,但妊娠期间HBV复制没有显著性差异。有一部分妇女在产后的初始几个月内,会出现免疫激活发生HBeAg血清学转换,研究发现此期血清学转换率为12.5%~17%,这可能与产后肾上腺皮质激素明显下降有关。 总体而言,育龄女性慢性HBV感染对妊娠过程无严重影响。有研究报道显示,慢性HBV感染与妊娠糖尿病、产前出血、先兆早产、胎儿Apgar评分降低相关。如母亲存在严重肝功能异常,容易发生产后出血,增加产褥感染机会,容易发生胎儿低体重、胎儿窘迫、早产、死胎、新生儿窒息等。 虽然,妊娠期间HBV感染往往能耐受,但仍有围产期肝炎突发导致重症肝炎肝衰竭的发生,母婴预后不良。 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围生育期的管理 由于针对HBV相对安全有效的诊疗方案的产生,围产期筛选HBV已成为标准围产期保健的组成部分。通过筛选母体HBV感染情况,可以发现需进行主-被动免疫接种乙肝疫苗和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的新生儿及在孕期需服用抗病毒药物治疗的孕妇,同时能对HBV感染者进行性和家庭接触方面的指导。 HBV感染女性应该做到计划妊娠。建议妊娠前进行基线评估:HBsAg、HBeAg、抗-HBe、HBV DNA、肝病严重程度、是否合并其他病毒感染等情况。评估其对妊娠的承受能力及母婴传播的风险。所有孕妇必须在早孕期间第一次产前检查时进行HBV的筛查;所有筛查出HBsAg阳性者应转入有乙型肝炎孕妇管理经验的医院,这样便于母亲孕期、分娩期、产后及新生儿的监测以及根据个体情况得到适当的母婴阻断治疗。 妊娠期慢性HBV感染的治疗 妊娠合并CHB的治疗目标是:母体妊娠期间肝功能稳定,新生儿不感染HBV。母体妊娠期间需要全程定期监测肝功能、HBV DNA水平,评估母体是否有肝病进展,是否需要抗病毒治疗等。 ①如果基线HBV DNA水平较低(HBeAg阳性者HBV DNA<106 copies/mL;HBeAg 阴性者HBV DNA<105 copies/mL),且没有明显纤维化者,暂不进行抗病毒治疗,妊娠期间进行监测。如妊娠第三阶段重复检测HBV DNA>107 copies/mL,或HBV DNA>106 copies/mL且既往有HBV阳性婴儿生产史,则应给予抗病毒治疗;否则可不予抗病毒治疗。 ②如果基线HBV DNA水平较高,且有明显肝纤维化但没有肝硬化,建议先进行抗病毒治疗。如果停药后能持续应答,则可妊娠,在妊娠期间进行监测,处理方法同①;如果停药后不能维持应答,则处理同③。 ③如果妊娠前已有肝硬化,则建议妊娠前先进行抗病毒治疗,并选用拉米夫定(LAM)或替诺福韦酯(TDF)或替比夫定(LdT),在妊娠期间继续给予上述药物之一抗病毒治疗,且妊娠期间全程进行监测。 妊娠期抗病毒治疗的相关问题 HBV宫内传播和围产期传播与产妇的HBV DNA水平有明确的相关性,HBV DNA高水平是发生宫内传播的独立危险因素。目前研究较多的阻断母婴传播的方法为孕妇在妊娠晚期口服抗病毒药物治疗,通过降低孕妇分娩前外周血HBV DNA滴度,从而减少HBV母婴传播。 ①抗病毒药物的选择。干扰素有增殖抑制作用,禁止在妊娠期使用,应用者停药半年后方可怀孕。至今FDA认证妊娠B级的抗病毒药物有LdT和TDF,鉴于LAM在临床应用中的安全性数据不断增加,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将LAM升为妊娠B级的药物。 ②抗病毒治疗指征。所有经筛查HBsAg阳性的孕妇,建议在早孕期间进行基线评估: HBsAg、HBeAg、抗-HBe、HBV DNA、肝炎活动、肝脏纤维化或肝硬化程度等情况。如果在孕早期HBV DNA水平较高且出现肝炎活动(ALT>2×ULN,HBV DNA>105 copies/mL)或伴有肝硬化,则在孕早期进行抗病毒治疗。对于肝功能正常的孕妇于孕中期(26~28周)重新评估ALT和HBV DNA。HBV DNA>107 copies/mL或HBV DNA>106 copies/mL且既往有HBV阳性婴儿生产史者,则应在28~30周给予LAM、TDF或LdT抗病毒治疗,持续服药至产后4周再根据病情决定是否继续;否则可不予抗病毒治疗。如果妊娠前已有肝硬化,则建议妊娠前先进行抗病毒治疗,并选用LAM、TDF或LdT,在妊娠期间继续给予上述药物之一抗病毒治疗,且妊娠期间全程进行监测(图1)。 ③抗HBV治疗过程中意外怀孕的妇女,需针对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处理。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一种是暂时停药,全程监测HBV DNA和ALT水平,妊娠后期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抗病毒治疗,适合肝炎程度轻,出现严重反弹或疾病进展的危险性较小的患者;另一种是继续全程抗病毒治疗,但应改为LAM、TDF或LdT。虽然所有HBsAg阳性孕妇的新生儿需进行主-被动联合免疫,母乳喂养不会增加新生儿感染HBV的危险,但对接受了抗病毒治疗的孕妇是否母乳喂养,尚未得到这些药物在哺乳期暴露对新生儿的安全性证据。 HBV感染孕妇分娩及分娩后的管理 为阻断婴儿HBV感染,分娩方式也被认为是发生母婴传播的潜在风险因素。但迄今为止,没有可靠的循证医学证据能够证实分娩方式对减少HBV母婴传播的影响。 所有HBsAg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在出生后均应按时行主-被动联合免疫,并于出生时和7月龄时抽血查婴儿HBsAg、HBeAg、抗-HBe和HBV DNA。新生儿出生后立即接种乙肝疫苗和联合应用HBIG可有效阻断分娩过程感染和产后感染,但对已发生的宫内感染无阻断作用,这是导致婴儿出生后免疫接种失败的主要原因。 所有HBsAg阳性孕妇均应在产后1、3、6个月监测其ALT和HBV DNA,如果出现肝炎活动,则观察产妇是否出现血清学转换和抗-HBe阳转。 综上所述,HBV的围产期传播是慢性HBV感染的主要原因,要减轻HBV负担必须要考虑如何阻断这一传播方式。对于慢性HBV感染育龄期妇女这部分特殊人群,特定的检测、干预及随访措施尤其值得关注和探讨。 【转载 东南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妇产科 韩国荣】
1、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丙肝)是由丙肝病毒(英文缩写HCV)引起的一种传染病,对健康和生命危害极大。丙肝是可防可治的。 丙型肝炎是一种主要经血液传播的由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引起的疾病。由于疾病发展缓慢,临床症状不明显,因此往往用“静悄悄”来形容其发病特点。丙肝病毒慢性感染可导致肝脏慢性炎症及纤维化,甚至肝硬化和肝癌,对患者健康和生命危害极大。 WHO统计,全球感染率约3%,估计有1.7亿患者,每年新发丙肝病例3.5万例。我国调查数据显示,丙肝抗体阳性率为3.2%,约有4000万患者。急性丙肝虽然临床表现较轻,但易发展成慢性,约50-80%的患者会发展为慢性肝炎甚至肝硬化和肝癌,据报道,感染丙肝后20年,肝硬化发生为10-15%。 丙肝和甲肝、乙肝、丁肝、戊肝等都属于病毒性肝炎,但这几种肝炎的传播途径、病程、治疗方法、预防措施等都不尽相同。 丙肝病毒主要侵犯肝脏,可导致慢性肝炎,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危害极大。 丙肝是可以预防的,经过规范治疗是可以治愈的。 丙肝病毒在体外环境中抵抗力弱。一般化学消毒剂(如漂白粉)和煮沸都能够杀灭丙肝病毒。 丙型肝炎病毒与乙型肝炎病毒不同,前者为RNA病毒,后者为DNA病毒,RNA病毒的基因组易发生变异,给丙肝疫苗的研制带来了巨大的困难,目前尚无有效疫苗可供丙型肝炎预防。因此,对于丙型肝炎的传播途径的预防则显得更为重要。2、丙肝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性接触和母婴等途径传播。 血液传播是丙肝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特别是共用针具静脉注射毒品。 输入被丙肝病毒污染的血液或血制品,使用被丙肝病毒污染、且未经严格消毒的针具以及医疗和美容器械等可导致经血传播。 共用剃须刀和牙刷、纹身和穿耳孔等行为都是潜在的经血传播方式。 与丙肝病毒感染者进行无保护的性行为可以引起传播。有多性伴性行为的人,感染丙肝的风险更大。感染丙肝病毒的孕妇约有5%-10%的可能在怀孕、分娩时将丙肝病毒传染给新生儿。3、与丙肝病人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被感染。 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如握手、拥抱、礼节性接吻、共用餐具和水杯、共用劳动工具、办公用品、钱币和其它无皮肤破损或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不会传播丙肝病毒。 咳嗽、打喷嚏不会传播丙肝病毒。 蚊虫叮咬不会传播丙肝病毒。4、采取积极的、有效的措施切断传播途径,丙肝是可以预防的。 拒绝毒品,不共用针具静脉注射毒品。 大力倡导无偿献血,杜绝非法采、供血。 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到正规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注射、输血和使用血液制品,可大大减少感染丙肝病毒的风险。 不与他人共用针具或其他纹身、穿刺工具;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可能引起出血的个人用品。遵守性道德,保持单一性伴侣,正确使用安全套。 感染丙肝病毒的妇女在治愈前应避免怀孕;目前没有证据证实母乳喂养可以传播丙肝,但乳头有破损时,要避免母乳喂养。 预防艾滋病的措施也可以有效预防丙肝。5、丙肝起病隐匿,症状不明显,早检测、早诊断、早治疗是丙肝防治的关键。 丙肝起病隐匿,多数患者症状不明显,很容易被忽视,疾病发展越后期,越难治愈,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危害很大,往往被称为“隐匿的杀手”。 少数丙肝患者症状为程度不同的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有些患者伴有低热,轻度肝肿大或出现黄疸。 丙肝患者症状的有无或其严重程度与肝脏病变的发展不成正比。 由于丙肝症状不明显,容易被忽视,所以要做到早检测、早诊断、早治疗,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治愈率,降低复发率。6、当发生可能感染丙肝病毒的行为或怀疑感染丙肝时,应及时咨询专科医生并主动寻求检测。 主动寻求咨询和检测可以尽早诊断、及时治疗丙肝,使受检者(特别是感染者)得到心理支持和预防指导。 共用针具静脉注射毒品者、多性伴性行为者、接触过被丙肝病毒污染的血液、感染丙肝病毒的母亲生下的孩子、有过器官移植及长期血液透析者,如怀疑感染丙肝应及时去正规医院进行咨询和检测。 确诊丙肝的主要依据是血清中丙肝病毒核糖核酸阳性,或者丙肝核心抗原阳性。感染丙肝病毒1-3周后,可在外周血中检测到丙肝病毒核糖核酸(英文简称HCV RNA)。如果只是单纯的丙肝病毒抗体阳性(排除HCV RNA假阴性),说明曾经感染过丙肝病毒,但机体已经清除了丙肝病毒,只需定期随访观察。 一般各地的传染病院、综合性医院专科门诊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可以做丙肝检测。7、丙肝患者应该到正规医院接受规范的抗病毒治疗以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丙肝治疗的目的是彻底清除或持续抑制患者体内的丙肝病毒,以改善或减轻肝损害、阻止发展为肝硬化、肝衰竭或肝细胞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国内外通用的标准治疗方法是干扰素联合利巴韦林抗病毒治疗。 丙肝患者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接受规范治疗,可以取得最佳治疗效果。 丙肝患者应避免吃高脂高糖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饮酒、吸毒可加剧肝脏损害,从而加速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的进程,因此丙肝患者应该戒酒、戒毒。8、公众应该正确、科学认识丙肝,理解、关心和帮助丙肝患者,预防丙肝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加强丙肝防治健康教育,提高全民对丙肝的认知水平,遏制丙肝的蔓延和传播。 丙肝患者是疾病的受害者,应该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关心和帮助。 丙肝的防治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支持,预防丙肝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形成有利于丙肝防治的社会环境,为我国人民健康、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摘自《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在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中以抗病毒最为关键,目前抗病毒药物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需要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的干扰素,另一类是口服的核苷类药物。两者均能有效的抑制病毒复制,但由于干扰素携带和使用不方便以及其副作用的限制,许多患者选用的抗病毒药是核苷类药物。目前在我国上市的核苷类药物包括恩替卡韦、替比夫定、阿德福韦酯和拉米夫定等,这类药物最大的优点是服用方便,没有明显的毒副作用,但由此也增加了患者用药的随意性。所以,核苷类药物的治疗管理要比干扰素更加严格,患者用药过程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不可贸然停药 核苷类药物需长期使用,疗程不确定,一般来说,“大三阳”患者转成“小三阳”、HBV DNA转阴后仍需巩固治疗6-12个月方可停药;而治疗前原本就是“小三阳”的患者至少需治疗2-3年。“大三阳”转成“小三阳”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少则2-3年,多则4-5年,患者在用药前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贸然停药不仅有引起肝炎复发的可能,更重要的是复发后病情会加重,治疗会更棘手。如果确实因特殊原因导致治疗难以为续者,必须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停药,停药后必须密切观察,出现问题及时处理。有腹水和黄疸的肝硬化患者需终身服药。 2.一定要按时服药 按时服药的目的是为了保持稳定的血药浓度,以便于最大程度地抑制病毒复制。所有核苷类药物的剂量都是每天只服用一片,建议患者空腹服用以利于药物吸收,并且最好固定服药时间,比如每天晚上8-9点钟。为了避免遗忘,可设定手机铃声提醒。有些患者对按时服药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常常漏服或不按点服药,这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对疾病的康复是不利的,其最终结果是,HBV DNA迟迟不能转阴,肝功反复异常,并会逐渐诱导病毒产生耐药。 3.不要随意换药各种核苷类药物有各自不同特点,在治疗中不要随意换药,随意换药的结局同样是容易诱导病毒耐药。若确实需要换药必须有专科医生指导。如果病毒没有产生耐药,强效的恩替卡韦、替比夫定和拉米夫定可以互换,作用较弱的阿德福韦酯也可以直接换成任一种强效的抗病毒药;但若想将强效的核苷类药物换成阿德福韦酯,则必须两药同时服用3个月以后才能撤除前一种药,否则可能出现病毒反弹,肝炎发作。 4.做到定期复查 在用药过程中一定要定期复查,一方面是了解病情及疗效,更重要的是及时发现不良反应。拉米夫定和替比夫定可能会引起骨骼肌肉系统的损害,临床上表现为肌肉关节酸痛,肌无力等,严重者会出现横纹肌溶解,化验检查可以发现血清肌酸激酶升高。单纯血清肌酸激酶升高而无肌肉酸痛等症状者,可继续服药,并注意休息,减少运动量;肌酸激酶显著升高或有明显症状者则应换用其它核苷类药物(比如恩替卡韦)。长期服用阿德福韦酯对肾功能可能有一定影响,所以服用阿德福韦酯的患者还应定期检查肾功能和尿常规,若出现肾功能明显异常则可能需要减量或换用别的核苷类药物。 5.育龄期乙肝夫妇抗病毒问题 大多数抗病毒药都有生殖毒性,有可能导致胎儿发育畸形,所以在抗病毒治疗期间是不允许生育的。对有生育要求的育龄期乙肝夫妇来说,治疗方面有以下选择:①暂行保肝治疗,待生育后再系统抗病毒治疗;②若保肝效果不好,选择疗程相对较短的干扰素抗病毒治疗,待疗程结束并且停药半年后再考虑生育;③选择生殖毒性小或无生殖毒性的抗病毒药(如替比夫定),在怀孕三月后使用更为安全;④暂不考虑生育,先行系统抗病毒治疗,待达到治疗目的后再生育。 摘自《大众医学》2011年第4期